
新闻发布会主席台
岁末年初,辛苦了一年的农民工又要陆续回家过年了。2007年在江苏的农民工日子过得怎样?打工收入增加了吗?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维护?社会和媒体对此广泛关注。1月8日,江苏省政府举行今年首场新闻发布会,通报2007年江苏保障和维护农民工权益情况。

陈励阳副厅长回答记者提问
9家中央媒体、14家省属媒体、3家南京市媒体参加了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省政府新闻发言人肖泉主持。发布会首先由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陈励阳介绍了2007年全省农民工工作的开展情况及今年的工作打算。众记者就农民工工资清欠、劳动合同、就业培训、法律援助、医疗保险待遇、农民工生存发展等方面提出了问题。省劳动保障厅陈励阳副厅长、省司法厅周健副厅长、卫生厅胡晓抒副厅长参加了发布会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新闻发布会介绍的情况表明:2007年,在江苏的农民工生存状况明显改善,是得到实惠最多的一年----覆盖省、市、县三级的农民工工作机制已经形成,农民工收入水平提高,工资拖欠明显减少,维权渠道更加畅通,子女上学等公共服务问题逐步解决,
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根本好转
2007年,江苏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等措施,建章立制,着力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全省通过全面建立起欠薪报告制度、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工资保证金制度和农民工劳动计酬手册制度,督促企业按时足额支付工资;通过设立企业欠薪举报电话,对拖欠农民工工资3个月以上的用人单位进行专项登记、实时监控,有效预防和遏制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案件发生;通过建立欠薪企业信息披露和新闻曝光制度,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予以公开曝光。去年,全省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和以拖欠农民工工资为由逼讨工程款引发群体性事件的120家责任单位、72名责任人进行了通报,相关企业被逐出本地建筑市场。经过努力,江苏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工资发放情况有了根本好转。去年1—9月,全省共为35万名农民工追讨工资3.36亿元。与此同时,江苏还通过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这条“硬杠杠”来提高农民工工资水平,已连续5年调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其中一类地区月工资由2003年的540元调整到了850元。
据介绍,今年全省将以实施《劳动合同法》为契机,加强劳动用工管理,督促各类用人单位建立包括农民工在内的职工名册,切实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依法严厉查处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到劳动报酬。
省内逾六成农民打工增收
去年前三季度,全省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659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28元。农民工资性收入的增加得益于省委、省政府大力推行的“500万农民大转移”和“百万农民培训”工程,得益于这两年城乡统一的就业促进政策。为方便农民进城就业,江苏清理取消了限制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和跨地区流动的“条条框框”,把城镇就业政策逐步延伸到农村、覆盖到农民,积极的就业政策惠及更多城乡民众。同时,城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一律免费向农民工开放,为广大进城务工农民提供更加便捷到位的公共就业服务。
为提高农民的就业技能,江苏还对进城务工农民提供一次性职业培训补贴,并从2006年开始实施直接补助到人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券制度。 2003年以来,省财政累计安排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2.51亿元,全省共培训农村劳动力563万人。江苏还强化南北对口协作,实行苏南五市与苏北五市对口挂钩,定期组织苏南用人单位到苏北招聘,鼓励苏南和苏北用人单位、中介组织、培训机构采取多种方式建立南北联动、双向对接的培训协作机制,开展定单、定点、定向培训。到去年9月末,全省累计转移农村劳动力1648.99万人,转移率达61.93%。
据了解,江苏今年将进一步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力度,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城乡劳动力市场,让农民工享有平等就业机会,共享公共就业服务。

新华日报记者提问
农民工成为“社保扩面”的重点人群
加快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工伤保险和医疗、养老保障制度,是省政府去年着重做好的关系民生的十件实事之一。江苏要求所有用人单位必须及时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建筑企业不能提供农民工工伤保险参保证明,就不能获得安全许可证明,已领安全许可证的予以暂扣,扣证期间不得施工。江苏要求与企业有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都要参加医疗保险,努力做到“保住院、保大病、保当期”。同时,在现有养老保险制度安排下,对已参保农民工流动时养老保险关系的正常转移接转作出规定。
到去年11月底,全省参加工伤、医疗和养老保险的农民工人数分别达到290万人、273万人和282.5万人,约占与用人单位建立稳定劳动关系农民工总数的50%左右。
据介绍,江苏今年将全面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探索研究符合农民工特点的养老和医疗保险办法,确保与用人单位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的人数稳定增长。
54万进城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全部解决
孩子是农民工的希望和牵挂。江苏把接受农民工子女入学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支持公办学校吸纳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入学,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民工子女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省财政专门设立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教育专项经费,近两年共安排3000多万元补助流入地政府办学。目前,54万随父母居住的农民工子女,已全部解决入学教育问题,且75%以上在公办学校就读,全部享受免学杂费、免借读费等待遇。
全省各地同步建立起“覆盖到边、监护到底、关爱到位”的“留守儿童”工作网络,50万双留守、200万单留守儿童全部建档造册,明确了学校、家长及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对留守儿童的管理做到制度化、人性化、亲情化,基本消除了外出农民工的后顾之忧。
农民工维权享有“绿色通道”
全省建筑工地都在醒目位置设立农民工权益告知牌,告知农民工依法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权利义务,工资发放时间、发放地点和发放方式,以及投诉举报电话等。在江苏,农民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可以享受“绿色通道”待遇,不仅免缴劳动争议仲裁的受理费和处理费,有关部门还简化程序、加快审理,特别是对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工伤赔偿的农民工,无需核实其经济状况即可办理。去年1—9月,全省共处理农民工申诉的劳动争议案件2.45万件。
司法部门也对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简化程序、快速办理。对农民工就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法律援助的,除伤情轻微外,均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去年1--11月,全省法律援助机构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5384件,为5828名农民工提供了法律援助。
今年将评选省级“优秀农民工”
今年,江苏将加强对农民工中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的宣传,在全社会树立农民工新形象,进一步营造关爱农民工的良好氛围,将组织开展一次全省“优秀农民工”评选表彰活动,以激励广大农民工努力拼搏、不断提高自身素质。